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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2016年入学复试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6-3-29 15:37:59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要求,现将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办法公示如下:
研招办(狮子山校区六教后原物理实验楼二楼)—体检(狮子山校区医院)---学院报到(东校区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缴费213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复试)
一、复试报到时间2016年3月22日8:00—12:00
1.考生3月22日到研招办报到、领取体检表、复试情况登记表等
考生到研招办(狮子山校区六教后原物理实验楼二楼)考生3月22日到研招办复试报到后到学院报到。复试考生到研招办报到需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报到时需要扫描第二代身份证后验证指纹(不在本考点报考考生需要重新采集指纹)。报到时考生须明确专业方向,即艺术设计(服装)或艺术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方向。考生到学院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指纹验证单、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
2.体检
考生带上在研招办领取的体检表体检,3月22日上午8:00-12:00(空腹、备一张一寸照片)。校医院体检咨询电话:84761337。考生体检需要按四川省统一要求的《体检表》进行。体检表收回研招办截止日期:2016年4月15日。(注:请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同学,22日到研招办报到后,可以直接去校医院体检,22日早上仅需要空腹抽饿血。
3、复试时间:3月23日上午8:30进行外语复试,学院安排其余科目的复试后,进行外语复试。
二、学院报到:3月22日:14:00-17:00
 1.复试费用。复试120元/生,加试80元/生,体检100元/生.地点:学院办公室213室。
2、考生报到携带:
填写好的《复试情况登记表》(研究生学院领取)、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研究生思想考核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备注:学院报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洪河大道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213室,乘坐12路到洪河大道中路下车;地铁2号线洪河站转乘12路;133路到洪河大道中路)
3、复试时间:2016年3月23日—24日。地点: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楼
三、复试安排:
另见《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表》学院报到后发放;
1.英语口语复试: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外语复试:笔试或(1)对话;(2)抽题签(英文),用英语回答。
2.专业笔试:( 2016年招生简章规定科目)计算机辅助设计;创意设计;服装设计;服装效果图(须准备工具:画板、水粉笔、毛笔、颜料、水彩、铅笔、橡皮、水桶、吸水布等;)
3.综合面试;2016年招生简章规定科目;
4.同等学历、跨专业加试;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笔试B(满分200分)、综合面试C(满分80分)、外语复试D(总分20分)三部分。
1、外语复试(参看《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外语复试方案》);
外语复试满分合计为20分,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12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笔试:其中笔试满分为200分。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对于调剂考生,若复试科目已经初试,则可安排我校的初试科目对他进行复试。复试笔试成绩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80分,低于48分者,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情况要有记录,请认真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情况登记表》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到时统一发放给考生。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c、人文素养、心理素质;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为2门: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不进入复试总分的计算),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
1、复试结果一般以初试总成绩A、复试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之和。计算方法与此有异,必须在已公布的招生简章中说明,并按此说明严格执行,但同一学院必须按同一标准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权重分;跨专业报考原则上要加试,加试科目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数不得少于二门,加试内容以招生简章规定的科目为参考。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第一作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一般刊物有论文加1分;核心刊物有论文加5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队均在一志愿考生之后。
考生总成绩=A+B+C+D+E
其中,A为初试总成绩,B为复试笔试成绩、C为综合面试成绩、D为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E为科研成果加分。
六、公布复试成绩时间
学院公布复试成绩时间:4月9、10日。
七、工作监督
1.复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及结果学院将及时公布在学院对外公示栏上。
2.学院将按最后总成绩对复试研究生进行排序,并按此排序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进行录取。
3.考生如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规行为,请拨打028-84682768或以书面形式实名举报。

备注:
1. 体检表交回研招办截止日期:2014年4月15日
2. 4月9、10日所有复试通过的考生持调档函到研招办盖章。调剂考生另外还要领取从第一志愿考生单位调取初试试卷的函。所有调剂考生的初始试卷必须在4月18日前寄到或送到研招办,否则此次调剂无效,我校不予录取这类复试通过但初试试卷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我校的考生。
3.所有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委培或定向协议,并在4月15日前与工作单位签好协议送达我校研究生招办。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4月1日前在中国研招网选择(包括一志愿的考生)具有行政效力的“待录取”,以及领取调档函。所有定向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并在4月15日前与工作单位签好协议送达我校研究生招办。
5.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填写好,在原单位盖章后,将原件于4月15日前寄送到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复试咨询电话02884685672;
投诉负责电话:02884682768;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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